5月22日是第24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,今年該節日的主題為“生物多樣性,你我共參與”。要知道,保護生物多樣性,需要凝聚每一個人的力量。
今日(5月22日)上午,以“養護漁業資源,共建美麗家園”為主題的東莞市2024年江河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在石龍鎮金沙灣公園順利舉辦。市農業農村局、石龍鎮人民政府、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以及沿江相關鎮農林水務局、漁民、市民群眾代表等約80多人參與了此次活動。
本次活動總共投放了鳙魚、草魚、鯪魚、鰱魚苗達300多萬尾。所投放的江河淡水魚苗均為適合東江流域的本土品種,并且都符合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》等國家和省的相關要求,這對于改善和優化我市東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結構意義重大。
自1986年起,東莞每年都會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,累計投放水生生物苗種約6億尾,各級部門及社會等投入資金近2000多萬元。如今,該活動已成為一項政府支持、社會認可、群眾參與的社會公益文明事業。
多年來,東莞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積極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,其目的在于有效補充和恢復生物資源的群體,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,改善漁業水域生態環境。這對于促進漁業增效、漁民增收、漁區鄉村振興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。接下來,我市將繼續嚴格執行休禁漁期制度,持續組織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,攜手社會各界熱心人士,加大增殖放流力度,以實際行動養護水生生物資源,共建生態美麗東莞!
云課堂:水生生物增殖放流
水生生物增殖放流,指的是采用放流、移植等人工方式,向河流、湖泊、水庫等天然或人工的開放性水域投放親體、苗種等活體水生生物的行為。這是國內外公認的養護水生生物資源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。
水生生物增殖放流,是養護水生生物資源、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舉措,也是保護修復漁業資源、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的有效途徑。
01哪些水生生物適合放流?
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時,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挑選合適的種類。按照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》的要求,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苗種,應當是本地種的原種或子一代以內苗種,應來自有資質的生產單位,并且依法經檢驗檢疫合格,要確保健康無病害、無禁用藥物殘留。
目前,適合我市江河水域放流的主要品種有:青魚、草魚、鳙魚、鰱魚、鯪魚、鯉魚、鯽魚、廣東魴、赤眼鱒等。
適合我市海域放流的主要品種有:花鱸、黃鰭鯛、黑鯛、鯔魚(烏魚)、金錢魚(金鼓魚)、刀額新對蝦(泥蝦、麻蝦)、近緣新對蝦(麻蝦、虎蝦)等。
02哪些水生生物不能放流?
農業農村部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》明確規定:禁止使用外來種、雜交種、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。目前,我省禁止或限制放生的主要外來物種有:巴西龜(七彩龜)、羅非魚、清道夫、雀鱔、福壽螺、革胡子鯰(埃及塘鲺)、美國紅魚、牛蛙、大鉛筆魚等。
03可否隨意放流(放生)?
增殖放流并非盲目、隨意的放流或放生,而是需要依法依規、科學合理地進行放流(放生),如此才能真正維護生物多樣性,改善生態環境,推進生態文明建設。
放流物種的選擇一定要經過科學論證。社會團體及個人自行開展放流(放生)活動時,請提前15天向放流(放生)屬地農林水務局報告放流(放生)的種類、規格、數量、時間和地點等事項,依法接受監督檢查。放流(放生)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注意維持秩序,確保參與人員的安全。
同時,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術規范,采取適當的放流(放生)方式,防止或者減輕對水生生物的損害。放流(放生)時要貼近水面放流,有條件的應采用滑道等設施,減緩苗種受水體沖擊,減少機械性損傷,嚴禁采用拋灑或“高空”傾倒等方式進行,以確保放流(放生)效果。
來源:市農業農村局